张胜军
把对外文化政策作为本国外交政策三大支柱之一的德国(其他二者分别是对外政治和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对于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视自不待言。二战后,德国为重建被两次世界大战损害了的德国国家形象,并为战后德国赢得信任,在文化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德国的对外文化交流除了民间化、自治化和专业化的特色外,十分注重强调文化交流要引发公民发自内心的文化认同感,反对和防止对外文化交流被工具化和被官僚化。
1. “官民分离、事权分离”的对外文化交流运作模式
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初步形成了“官民分离、事权分离”的对外文化交流运作模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不仅恢复和继承这一模式,而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嵌入对外文化交流的各项制度之中,使这一传统模式在扬弃德国旧文化外交模式后焕发新活力,一直延续到今天。
1920年德国政府首次设立的外交部海外德国文化和文化事务管理处,奠定了德国政府宏观管理对外文化政策事务的制度基础,其主要特点是“官方出政策、民间机构办活动”。其中德国外交部代表联邦政府全面协调对外文化交流机构之间的分工与配合,但与此同时,联邦议会和联邦政府又把外交部的政策角色严格限定在“领导而非垄断”的框架内,恪守 “不干涉和侵害政策实施过程中文化、艺术和科学的高度自治原则和特性”。对外文化交流的工作则由一大批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民间机构对外来承办。这些文化机构大都成立于魏玛共和国时期,如德国对外学术交流中心、洪堡基金会、歌德学院以及德国对外关系研究 院等,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这一运作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方面,在政府不直接插手对外文化工作的前提下,公民社会组织直接承办文化外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制度保证。另一方面,“官方出政策、民间机构办活动”,政府对文化外交的政策话语权和影响力,以及政府对文化外交政策财政支持和监督的义务也得到了制度性保障,所以人们也把德国的这种模式称为“事权分离”模式,成为延续至今的一种颇有特色的“官民分离而又相互配合”的德国模式。德国对外文化政策的机制化,对于改善德国与他国的合作关系,展示德国的正面形象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全面专业性
德国对外文化交流专业性的特色,不仅体现于从事具体工作的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还体现在指导和监管其整体运作的政府系统和议会系统的专业性。如此全面的专业性大概是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
首先,处于德国政治制度中心的联邦议会通过“专业研究权”参与和影响德国对外文化政策。根据上世纪70年代联邦议会专业委员会被赋予所谓的“自我研究权 ”,议会对外文化专业委员会有权在不受议会全体会议委托的前提下,直接就文化外交政策与该领域理论专家和学者进行公开或非公开的讨论,旁听各类专业会议、咨询与协商有关文化外交专业理论问题。联邦议会非常注重专业信息的收集和专业分析能力的提高,议会负责文化外交专业分委员会的成员大都由文化或对外文化政策专家组成,而非职业化官僚。根据法律规定,德国政府须向德国议会提供对外文化政策的专业报告。通过专家学者型议员提出高质量的文化外交分析报告,德国联邦议会能够有的放矢地对文化外交政策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德国议会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做法是所谓的“调查委员会”。早在19世纪 70年代就成立过的“调查委员会 ”,曾经就德国对外文化政策的重要问题对德国政府进行了问询与调查。该委员会在专业讨论与研究工作中经常保持各党派议会党团和专业分委会协同合作,保障议会对文化外交政策问题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详细的理解力。这一传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德国议会在文化外交重大、严肃问题上的重视。
其次,德国政府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外交部制定对外文化政策的过程之中。德国外交部负责制定对外文化政策的战略和策略话语,在此过程中,它主要是通过与议会、联邦各部、联邦州政府、私营性对外文化机构、学术界以及其他社会对外文化行为体的讨论与协商。采用的互动形式是,外交部与各界共同举办的学术研讨会、文化政策专题会议、对外文化政策活动,以及主题报告递交议会后的答询等。专业化的做法保障了德国的对外文化政策的先进性和引领性。
第三,从事对外文化交流的非政府组织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优势。联邦政府部门一般不直接从事具体的文化外交工作,而是根据自己的管辖专业属性,制定文化交流的规划,把具体任务委托给德国对外文化机构去实施完成,如歌德学院、德国国际学术交流中、亚历山大洪堡基金会、国际关系学院、柏林世界文化之家、德国联邦海外学校总部等知名文化机构。上述机构,除了“柏林世界文化之家”外,均成立于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人文底蕴,构成了文化外交政策机制“德国官民合作模式”的组织基础。他们继承了魏玛共和国时期的遗风和治理传统,恪守德国对外文化组织机构的“自治原则”,他们强调自身的社会性和与国家保持距离的民间性,是代表德国专事对外文化具体工作的“专家 ”。他们拥有的专业优势,是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政府的外交或者文化管理部门难以企及。此外,这些机构对外展文化和教育交流的专业化运作不仅体现为一系列的专业机构和基础设施,还包括其配备的专业教学和管理人员。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各国向世界推广自己的民族语言仍然是文化外交的主要内容。然而,如何在当今时代把语言教学与文化交流结合起来开展新的文化合作项目,无疑仍是各国对外文化交流面临的主要挑战。德国文化机构采取的专业化做法也许值得我们借鉴。从德国现代对外文化工作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它们主要从事了三项内容的革新。一是继承传统的文化交流项目和精心打造文化外交的 “核心产品”。例如,德国歌德学院的德语教学和培训项目,德国海外学校管理中心的海外德语学校以及该中心与世界各国优秀中学建立的校际德语教学合作项目,以洪堡基金会为代表的各类基金资助国际学者联合科研和交流项目等,这些项目是德国对外文化交流的核心。二是鼓励和资助普通德国文化公民,如艺术家、音乐家、作家以及画家等,直接与海外同行的交流。自上世纪德国就把交流的 “双向性”确立为文化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大批被资助的国外艺术家前往德国进行实地交流和举办展览。三是文化外交对现代文明成果的运用,如举办网络文化论坛、学术会议等。近十几年来,德国外交部投入巨资支持出版各种外文网络刊物和设立“与穆斯林世界文化对话”的网络论坛就是比较典型的案例。这样的运作机制避免了目标国政府和社会对所谓 “政治宣传工具”的担心,容易被对象国政府和社会接受和认可。
为保证文化合作项目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德国要求任何文化项目的设计与安排应具有长远的眼光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总之,德国政府、议会和对外民间文化机构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专业化运作的能力,保障了其对外文化交流系统的高效运转。
3.重视和整合文化合作的战略话语和政策话语在对外文化交流的长期实践中,德国十分注重对文化沟通的深入认知。联邦德国前总统霍尔斯特科勒在德国最新版的《文化与外交政策》一书序言中写道:“国际文化交流恰恰是在做着一种价值说服工作,它使我们人类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中和平和睦的共同生活成为可能,即:对各自生活的尊重,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与冲突以及对他者与异族的宽容 ”。似乎德国崇尚理性、善于哲学思辩的民族性格决定了他们在制定对外文化交流政策的时候,考虑的更多的是这一政策的话语以及话语背后的意涵和逻辑。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一战之前的德意志帝国和二战之前的纳粹德国时期,“对外文化交流”却成为了帝国和纳粹分子手中对外扩张和征服的工具,严重偏离了对外文化交流的正常轨道。前者在“德意志特殊道路”指导下,深受俾斯麦和威廉二世强权观念的影响,走的是文化单边宣传式的“自语模式 ”。后者基本沦为“第三帝国”法西斯种族主义文化侵略的“权力政治”工具,以“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大肆对外进行文化扩张,其欺骗性和破坏性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过也正因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联邦德国对过去的对外文化交流进行了全方位的“非纳粹化和价值重建”反思,彻底抛弃了权威主义的“德意志道路”。
战后德国认识到,从威廉皇帝时代到纳粹时期的单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对外文化理念是德国对外文化政策走进“死胡同”的根本原因。以阿登纳为代表的大多数联邦德国政治精英们坚信德国文化不可以再充当统治世界的工具,而是国际合作、理解、沟通和互学互动的重要手段。构建多边主义“合作”的文化桥梁,建构一种 “合作 ”文化以取代 “冲突”文化,以平等、双向交流取代文化单边主义,增进国家与民族间相互理解与信任日益成为德国各界的共识,并成为战后中后期到整个年代联邦德国政治社会和公民社会的文化外交的话语主流。在此话语体系下,文化交流和展示的内容再也不是展现“意志”或种族上的“优越”,而必须遵从文化交流的真诚和客观原则,即“新客观主义”原则。该原则本质上强调文化交流应做到真实和真诚,反对任何不客观、矫情的文化“宣传”行为。德国同时还强调对象性原则和文化对象的目的性原则必须得到遵守,否则文化交流的功能和目标均无法实现。正是建立在对外文化交流这些反思和认知的基础上,德国对外文化政策制定首先注重的是文化外交政策话语的确立,其次才是机制的构建和实践的 探索。
冷战结束德国重新统一后,德国的对外文化政策在保持连续性的同时,又有了新的调整,尤其在政策话语层面强调文化沟通对于化解冲突、抚慰心灵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这一政策话语的逻辑是,随着世界秩序重新调整,不同文明和文化的碰撞、对立日益增多,但文化认同的差异可能带来的误解和冲突只能用文化沟通和对话加以化解和抚平。在2000年制定的《对外文化 2000纲领》中,进一步明确了对外文化交流在提高和增强国际跨文化交往能力以化解文化冲突的作用,并赋予其“文化预警机制”的新功能。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交流协会理事) 1 转引自郭原奇:《德国对外文化政策研究》,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 2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