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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基本角色
 
 
庞中英

  中国与全球治理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对1945年以来中国在全球治理机构的历史、现在中国与全球治理机构之间的关系、中国在全球治理领导机构(诸如联合国安理会和G20等)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对未来全球治理的贡献(作用)等方面来定义和说明。
                                   继续深化与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关系
  中国已经是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成员。以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关系为例:
  第一,1944和1945年,中国是IMF的创始国,这如同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一样。
  第二,自2008年以来,中国参与了G20集团关于IMF等改革的2010年方案。到目前为止,这一改革方案基本得到落实。必须看到,该方案提出时中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根据这一改革方案,中国在IMF中的地位仍然落后于日本,为第三大股东国。
  第三,继2002年中国加入IMF的数据公布通用标准(GDDS)之后,中国采纳IMF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这一采纳标志着中国的经济数据透明度提高、国际可比性上升。在2014年G20布里斯班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了中国这一决定,IMF总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女士发表声明:“我对中国接受SDDS的意向表示欢迎,这将极大地促进及时和全面的经济与金融数据的提供。中国致力于改善统计数据的发布,我对此表示赞赏,并注意到近年来取得的进展。中国计划从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提升到SDDS,是这一进程中的下一个重要步骤。”2015年6月,中国的宏观数据公布标准正式调整为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
  第四,在2016年,中国正式加入IMF设立于1969年的“特别提款权”(SDRs),这一加入为中国货币成为与美元、欧元等作为国际储备货币并驾齐驱的国家货币奠定了新的基础,预示着新的国际货币秩序比人们预想的来得更早。
  从形式上讲,中国已经加入了全部现有的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国际制度),但从内容上看,中国仍然需要深化与现有国际制度之间的关系。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将近40年,中国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加入现有的国际制度体系。中国现任领导人在许多国际场合不断重申,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不会倒退,反而将继续并深入。中国目前仍然在致力于实现与现有国际制度的一体化,并争取在现有国际制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现有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者
  从2009年G20匹兹堡峰会以来,经过了2010年G20首尔峰会,到2016年中国轮值G20主席国,举办G20杭州峰会,中国以现有全球治理的坚定的改革者的角色出现在全球治理中。
  然而,中国主张的加强全球治理不是指维持旧的全球治理体系和世界经济秩序,而是要求改革全球治理,重建世界经济秩序。从2010年到现在,中国改革全球治理可以分为两个内容,或者两个阶段:
  第一,中国意识到改革旧的全球治理是说易行难,为此必须发挥中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中坚作用。从中共十八大报告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5年9月在联合国成立七十周年时的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什么是全球治理、为什么全球治理和如何全球治理,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全球治理政策正在成为中国整体外交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正在开展有声有色的全球治理外交。
  第二,当发现改革现有的全球治理体系困难重重,如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也选择了另一种改革路径,发起成立一些新的国际金融机构,如亚投行,来对现有的国际制度,如世界银行进行建设性补充。亚投行等的设立,正在推动世界银行的改革。亚投行的出现加强了中国作为全球治理主要改革者国家的地位。加入亚投行的欧盟诸国都支持全球治理的改革。加入亚投行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对全球治理改革的“投票”。加入亚投行的都是主张改革全球治理的。
  展望未来,已经成为全球治理改革者的中国,并没有退路。中国唯有继续扮演改革者的角色,同时在旧的和新的国际组织内处理好复杂的全球治理改革的政治,方能争取全球治理改革的实质进展。
                                            全球治理进程的协调者
  人们也许仍未充分认识到G20对全球治理的极其重要性。
  从财政、金融的角度,G20如果涉及太多的所谓“非经济”(金融)的东西,很明显觉得是不必要的负担。不过,G20代表了世界最主要的国际政治势力的一个特别安排。美国、欧盟和西方七国集团(G7)代表的所谓“既得力量”(established powers)和中国、巴西、印度等代表的“新兴力量”(emerging powers)通过一个框架即G20并存。这是难得的走向新的全球治理和新的世界秩序的机会。G20是两次金融危机(1999年G20的成立是为了回应所谓“亚洲金融危机”,而2008年G20上升为政治领袖的峰会则是为了回应以美国和欧洲为中心的“全球金融危机”)的产物。我们要感谢金融危机,为未来的全球治理和世界秩序提供了G20这样一个相对理想的框架,尽管其国际正当性一直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不足,尤其是,联合国体系中的相当一部分成员国并没有参与G20进程。
  这类框架之所以理想,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它是21世纪的大国协调(concert of powers)。目前“国际权力转移”和世界政治“多极化”的趋势在曲折中继续发展,更加相互联系的世界迫切需要大国协调。但是,旧的大国协调机构,从联合国安理会(P5s)到G7,并不能满足21世纪的全球治理的要求。而G20和“P5s加上德国”(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框架)等则是相对来说比较理想的面向未来的大国协调。
  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的欧洲协调(即欧洲范围的大国协调)被视为是当代全球治理的历史起源。同理,21世纪的大国协调也是21世纪全球治理的基础。在大国协调困难重重的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为了地区治理的新的大国协调更加必要。在地区层面的治理增多了,全球治理就获得更加坚实的基础。
  对目前的全球治理转型来说,最关键的不是别的,而是把G20当做21世纪大国协调的方式之一。大国协调是全球治理的集体领导。从这个意义上,中国在2016年轮值G20主席国,事关全球治理的未来。中国已经决定通过G20杭州峰会,不仅讨论G20面对的一些眼前问题,如改善全球经济增长急需的基础设施投资,而且通过“G20的转型”推动全球治理的改革。
                                       新一代全球治理方案的提供者
  全球治理的进化与其他生命一样是分“代”的。首先是全球治理的起源,比如上面提到的19世纪初产生但一战前崩溃的欧洲协调(European Concerts)是全球治理在欧洲的最早实践起源;1945左右,为避免世界重蹈世界大战而设计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安排,从联合国到国际金融机构(布雷顿森林体系);冷战(20世纪40年代末到80年代末)使这些二战后的国际治理(即全球治理的前身)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冷战结束后,全球治理的呼声出现,开始讨论和谈判联合国改革和国际金融组织改革。但是,如上所述,无论是联合国还是国际金融机构的改革,目前取得的进展是有限的。在21世纪,一个越来越全球化的世界面对许多全球问题更加需要全球治理,但谁来提供新的全球治理方案并落实这些新的方案?
  自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固定汇率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初“崩溃”以来,世界各地的人们在探讨、设计“后布雷顿森林体系”(post Bretton Woods System),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国际货币体系、国际(全球)金融治理(安排)的构想、计划、倡议。
  中国必须要超越目前的全球治理,在成功发起亚投行等新型的国际金融组织之后,再进一步,鼓励一些重要的学者及其所在的智库大胆探索下一代全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为一个更加有序的、包容的、自由的、民主的、正当的世界秩序做出中国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浙江师范大学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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